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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图书馆关于征集实物档案公告
  2007年8月03日15:27 【字号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   2009年9月9日,国家图书馆将迎来建馆100周年华诞。

    国家图书馆历史悠久,其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(清宣统元年)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,首任监督为四品翰林院编修缪荃孙,馆舍设在北京广化寺。1917年馆移方家胡同原国子监南学旧址。1928年7 月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,馆舍迁至中南海居仁堂。1929年8月与北平北海图书馆合并,仍名国立北平图书馆。1931年文津街馆舍落成(现国家图书馆古籍馆),成为当时国内规模最大、最先进的图书馆。先后参与筹划开馆和主持馆务的主要有徐坊、江翰、夏曾佑、鲁迅、梁启超、陈垣、马叙伦、蔡元培、袁同礼和李四光等。

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3月6日更名为国立北京图书馆。1951年6月12日更名为北京图书馆。1975 年3月共和国第一任总理周恩来提议并批准兴建北京图书馆新馆,馆址设在北京西郊白石桥,1987年落成,邓小平同志为北京图书馆题写馆名。1998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,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,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。1999年4月16日江泽民主席为国家图书馆题写馆名。目前,正在建设中的"国家图书馆二期工程暨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"将于2007年底竣工,2008年投入使用。冯仲云、丁西林、刘季平、任继愈先后任馆长。现任馆长为詹福瑞。在国家图书馆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,为了更加全面、完整地记录和再现国家图书馆的发展历史,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和个人手中的各种有价值的档案,衷心希望各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于支持。

    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征集范围:

    1.各时期我馆颁发的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奖状、锦旗、聘书、证书(包括借书证、阅览证、工作证)。

    2.各时期我馆举办各类活动所颁发的特色奖品;公务或外事活动的礼品等。

    3.各时期党和政府领导人、社会知名人士、重要外宾与国家图书馆有关的题词、贺信、字画等。

    4.与国家图书馆有关的印章。

    5.与国家图书馆有关的、具有纪念意义的徽章、票证。

    6.与国家图书馆有关的重大事件的证物。

    7.与国家图书馆有关的牌匾。

    8.各时期馆领导及员工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情况及业务、科研等各方面办馆特色的实物档案等。

    9.能够见证国家图书馆历史的其它器物,如我馆员工在"五七干校"劳动时用过的工具、生活用具等。

    二、征集办法:

    1.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存有上述征集范围内的实物档案,请直接通过信函、电话与国家图书馆档案科联系。

    2.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捐赠、征购、复制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,国家图书馆将根据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要求,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(1)捐赠。对无偿捐赠实物档案者,将视其捐赠的数量和价值给予表彰奖励,颁发荣誉证书和收藏证书以致谢忱,并保证捐赠者对所捐档案有优先利用权。

    (2)征购。根据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及档案的价值进行协商,按双方议定的价格,办理征购手续。

    (3)复制。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暂时无意捐赠档案原件,征得许可后,我馆将进行复制,并保存复制件和进行利用。

    三、征集时间:2007年8月1起开始征集

    四、联系方式:

    联系部门:国家图书馆档案科

    联系电话:88545626、88545628

    地    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

    邮    编:100081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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